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前印发《关于推行国有建设用地多用途混合利用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在市辖区范围内推广“混合用地”试点改革。这标志着,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混合用地”试点。
据了解,“混合用地”是指土地使用功能超出用地兼容性规定的适建用途或比例,需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用地性质组合表达的用地类别。它打破了现行的一宗地只有一种用地性质的城市用地管理模式,以建筑功能使用需求为主体的综合性用地管理,可以在一宗地上同时建设多种功能的建筑物。“混合用地”的优势在于,合理的土地混合利用可以将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功能紧凑地安排在同一区域内,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城市活力和用地集约度。
《通知》明确了混合用途的种类:一类工业用地可与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科研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等混合利用;科研用地可与一类工业用地、一类仓储物流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等混合利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可与一类工业用地、科研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等混合利用。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二类工业用地可参照一类工业用地进行混合利用。
《通知》也明确这些类型不能混:对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环境保护及特殊功能需求的用途不得进行多用途混合利用,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科研用地不得与文物古迹用地、外事用地、中小学用地、宗教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安全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三类工业用地、三类仓储用地、城市道路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等混合利用。
据介绍,我市主要针对主导功能为工业、科研和仓储用地项目开展“混合用地”试点。试点地区为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科技城新区直管区、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辖区所在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